【资料图】
8月29日,据陕西网“白鹿视频”报道,8月27日,在云南昆明,女生吃火锅时从身上掏出虫子放进锅里,拍照离店后给差评。
店主梅先生称,这个女生一个人来到店里点的双人餐,吃了大概两个小时,从进到店里就会有意无意地盯着监控看。
快吃完的时候,她从身上掏出来一个虫子放进锅里,还拿出手机拍照。在店里也没找自己解决虫子的事情,之后在平台上给了差评。
店主觉得可能是同行在恶意竞争,目前已报警处理。“我猜测有一些同行竞争的成分,目前警察已经来取证了。”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陕西网“白鹿视频”、《食品安全法》】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
Copyright 2015-2022 起点导购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22009963号-12 联系邮箱: 39 60 29 14 2@qq.com